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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531号公告及后续政策释放哪些信号

原发表日期:2022-05-05

原发表日期:2022-05-05


01

 

出台背景

 

 农业农村部第531号公告的制定出台,直接目的是落实2021年新修订实施的动物防疫法,规范、提升畜禽物流行业及运输过程,同时也是落实中央关于“实行积极的防御,主动的治理,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要阻断传播途径”这一重要指示的实际举措。531号公告短期来看会对行业发展产生一定的震荡作用,但从长期来看,531号公告会对物流运输行业的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让行业可持续更健康发展。

 

02

 

531号公告与79号公告差异

 

 从近几年的相关政策来看,对动物防疫的要求越来越严,201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2号)等规定,为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农业农村部第79号公告发布。相比79号公告,531号公告有两个显著的变化,一是备案车辆的范围,由生猪的运输车辆备案到了所有的畜禽,牛羊鸡鸭等动物都需要备案,二是备案范围增加了运输单位和个人,通过备案运输的责任主体,来保障运输环节动物防疫措施的有效落实。

 从这两个公告来看,对畜禽运输环节动物防疫要求的范围越来越广,越来越严。由于近两年70%的重大动物疫情是在违规调运动物的运输环节发现,同时,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也进一步表明,活体动物调运是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的重要途径。因此对运输环节动物防疫的高标准、高要求,是我们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的需要,预计未来政策对整个运输环节的防疫要求还会持续提升。

 

03

 

未来畜禽运输行业发展趋势

 

 2018年原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到辽宁营口市督查非洲猪瘟疫情处置工作时提出加速猪肉供应链由“调猪”向“调肉”转变,2020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非洲猪瘟防控强化措施指引以及新颁布动物防疫法,已经明确要求针对动物疫病开展分区防控,我国目前为防控非洲猪瘟划分了五个大区,大区之间已经开始限制活猪调运。

结合这几年的政策来看,未来整个畜禽运输行业一是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高标准的车辆需求会增加,另外一个就是调肉相关的冷藏车需求会增加。因为国办“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里明确要发展现代高效的冷链物流体系。

 

04

 

后续政策释放哪些信号

 

 531号公告出台对养殖企业和农牧物流企业都带来一定的影响,但531号毕竟只是一个公告,法律效应还是有限。

 预计今年6月份会出台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它涉及到部分531号公告的内容,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来保障531号公告的落实。并且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化的落实也会得到很好解决。

 近两年在河北、湖北、宁夏等十余个省市已近开始试点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化,在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后,全国全面实行检疫证明电子化是可以预见的。动物检疫证明从纸质化到电子化,更多是针对出证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我们在531号公告里也提出,农村主管部门应该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检疫监管与养殖运输屠宰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快完善养殖、屠宰场的基础数据。对企业来说就是要主动配合完善相关数据。

 针对动物检疫环节出证不方便的问题,新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也实现了整个养殖环节数据电子化、运输环节电子化、落地报告的电子化,整个环节全面实行电子化,因此前端的检疫工作就会简化。

 针对冷链产品分销换证问题,新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将取消分销换证,冷链产品到达当地之后再流通时候,可以凭借原始票据实现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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